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出租方案 编号:JC-2026-025

资产招租

一、出租资产概况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拟将管理且具备出租条件的“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蓉北人才港12层部分”等31处资产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

二、挂网底价及出租期限

依据《金牛国投集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投司发202612号)第三章第十条“资产评估及出租底价”的规定,我司已委托四川同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的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蓉北人才港123层部分,共计43套人力资源类办公用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同轩房评字(2026T025号),拟以评估价为底价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条件如下:

序号

权属单位

资产地址

资产面积(㎡)

挂网底价(元/年)

租赁年限(年)

递增规则

免租期
(月)

竞价保证金
(元)

竞价加价
幅度

1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64
(物业自编号7-1-57)

121.52

72912

25年整年可选(具体年限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每年递增1%

0.5

18000

10/月或其整倍数

2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63
(物业自编号7-1-58)

100.00

60000

0.5

15000

3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62
(物业自编号7-1-59)

89.25

53550

0.5

13000

4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56
(物业自编号7-1-64)

53.05

31830

0.5

8000

5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52
(物业自编号7-1-65)

76.58

45948

0.5

11000

6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46
(物业自编号7-1-68)

92.15

55290

2

14000

7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47
(物业自编号7-1-69)

82.85

49710

2

12000

8

国投运营

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591(物业自编号7-1-61)

47.11

28266

0.5

7000

9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号房

250.65

151680

0.5

38000

10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号房

194.51

46684

0.5

12000

11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01号房

26.32

6317

25年整年可选(具体年限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每年递增1%

0.5

2000

10/月或其整倍数

12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3号房

186.02

62503

0.5

16000

13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4号房

270.15

84287

0.5

21000

14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5号房

595.20

142848

0.5

36000

15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7号房

95.91

27622

0.5

7000

16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9号房

167.20

48154

0.5

12000

17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1-1号房

54.73

13135

0.5

3000

18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1-2号房

87.20

20928

0.5

5000

19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3号房

294.84

99066

0.5

25000

20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301号房

28.51

9579

0.5

2000

21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5号房

1101.10

264264

25年整年可选(具体年限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每年递增1%

0.5

66000

10/月或其整倍数

22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6号房

180.27

56244

0.5

14000

23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601号房

68.23

21288

0.5

5000

24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18号房

43.23

10376

0.5

3000

25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0号房

92.69

31144

0.5

8000

26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1号房

278.78

86981

0.5

22000

27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2号房

104.17

32501

0.5

8000

28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7号房

508.73

122095

0.5

31000

29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7-1号房

170.12

40829

0.5

10000

30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8号房()

38.34

11962

0.5

3000

31

国投运营

龙湖上城7229号房

230.81

55394

0.5

14000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卖主题勾选如下:

个人个体工商户公司(不含分公司)☑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机关合伙企业其他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且不接受涉外竞租。

3.上述资产在成都蓉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竞租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报名前,需前往成都市金牛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审核是否符合入驻相关要求,审核通过成都市金牛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出租人开具《工作联系单》及《成都市蓉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审批表》。出租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竞租人开具《竞买资格确认函》,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原件后需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账户,才能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通该竞买人报名权限。

入驻审核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0号蓉北人才港214,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8-87676123

《竞买资格确认函》出具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支巷66国投上林语5号楼 1201室,联系人:雷老师 028-87680616

组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金牛府办函〔20253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状公开招租

五、信息发布

委托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租,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日期为10个工作日,并同步在金牛区政府官网、集团官网发布招租信息

六、竞价方式

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出租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指南》执行。

合同签订与租金收取

1竞得人应在业主方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善合同签订手续,同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轮租金,履约保证金按首期两个月租金标准交纳,第一轮租金按个月租金交纳,以后租金承租方应每次提前15日交纳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竞得人放弃中标资格或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为竞得人放弃承租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八、物业交付

1、物业交付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业主方通知竞得人签订房屋移交手续后视为完成房屋交付。

3、业主方至通知竞得人交房起5个工作日后,竞得人逾期不接收房屋,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得人已交纳的租金和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4、房屋交付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九、其他

1、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确认现场标的物地址,如因派出所变更标的物地址等相关原因,所造成意向承租人竞价失误的情况,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面积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3、合同期限内,符合要求的承租方,可按规定享受装修免租期按首期租金标准在第期应交租金中抵扣

4、中标价格不包含物业费、管理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5、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章“源头防治”中第十一条“禁止选址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主体建筑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意向承租方在竞标前自行到现场及有关部门确认标的是否能做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使用。

6、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资产,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需由承租人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承租方使用资产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的,需自行办理营业、税务、消防等与合法经营相关的证照、许可。

7、承租人应对承租的物业房屋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承担安全责任,确保经营业态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因在物业房屋内发生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处理。

8、此项目按照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相关要求,需向交易集团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按照交易集团的要求支付:项目交易费用按成交租赁合同首年首月一个月租金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溢价部分年租金的10%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与出租方共同承担(各自承担一半)。此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垫付,竞租成功后由竞得人支付相应部分给出租方,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款。

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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